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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0-08-25 00:48:47   查看:451次  字体:【 】  

淮南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注意事项淮南房地产律师、淮南二手房律师:13501252594二手房律师 ‖律师陪购 ‖ 律师陪售 ‖ 风险防范 ‖ 二手房纠纷 ‖房产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淮南二手房律师 ‖淮南市二手房律师 ‖资金监管 ‖ 二手房首付款‖ 二手房过户‖  二手房定金纠纷‖二手房交易‖二手房交易税费‖二手房银行面签‖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易流程  淮南市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以4月8日为“分水岭”,实行“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淮南市建委表示,新房和老房的区分方法,以《通知》下发之日是否签订购房合同来区分。下发之日后签订合同的为新房,下发之日前签订合同的为老房。 其中,对于新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对于老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淮南房地产律师淮南房产纠纷专家淮南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仁藏律师 1、律师陪购:全程代理购买二手房代理委托人查询房屋权属状况;陪同委托人参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2、律师陪售:全程代理出售二手房陪同委托人参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审查合同及相关资料;在交易全过程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等3、纠纷解决:协助解决商品房、二手房纠纷;发送律师函;代理起诉、出庭应诉等。4、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屋是否在租或存在权利瑕疵及房屋土地权属情况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提示5、收费标准: 1、面谈:咨询费每小时200元 2、按房屋交易价格的1%-2%收取,50万元以下收费5000--10000元,律师费10万元封顶6、联系方式:业务咨询及委托电话:13501252594(如需面谈提前预约) 邮箱:zhangrencang@163.com 地址:淮南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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